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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师德建设优秀工作案例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局,省属各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

为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组织申报师德建设优秀工作案例的通知》和我省相关文件要求,交流推广各地典型经验,进一步推进师德建设,决定组织开展师德建设优秀案例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范围及条件

各级教育部门及学校均可申报。申报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

1. 本辖区或学校教师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践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无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言行,无违法违纪行为。

2. 本辖区或学校教师近3年无重大违反师德行为。

3. 本辖区或学校近1年内无新增的、经查实的有偿补课、收受礼品礼金现象。

4. 师德建设总体工作或某项工作理念先进、举措有力、实绩突出、经验典型。

二、程序及要求

1. 各市在全面了解本地师德建设情况的基础上,酝酿候选申报单位,组织申报单位认真梳理师德建设工作,提炼典型经验,填报《师德建设优秀工作案例申报表》(见附件)。

2. 各市对申报材料进行遴选,确定推荐案例。省属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直接提交申报材料。原则上每个市推荐3-5个优秀工作案例(定州、辛集各推荐1个),每所省属学校推荐1个优秀工作案例。

3. 省教育厅在各地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遴选,择优向教育部推荐4个优秀工作案例(包括省属学校1个)。经教育部遴选,公示后确定的入选名单,教育部将予以公布并颁发证书,并组织相关媒体进行宣传推广。其他经省教育厅遴选确定的优秀工作案例,将汇编成册,予以宣传。

4. 各地各校要严肃认真对待申报工作,严禁弄虚作假。

三、报送方式及时间

请各地及省属有关学校将推荐案例的纸质申报材料于2016年6月10日前报送省教育厅师范教育处,并提交电子版。

联系人:靳根会;电话:0311-66005162;电子邮箱:jyt87042261@126.com。

附件:师德建设优秀工作案例申报表

 

                             师德建设优秀工作案例申报表

案例单位


案例名称


 

工作的主要内容和创新点以及形成的有益经验

(1200字左右)


市级教育部门或省属高校推荐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