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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北方学院秋季开学教职工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2020年秋季学期开学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开学前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广大教职工根本利益,确保开学各项工作安全、有序、平稳进行,特制定秋季开学教职工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一、尽快组织教职工有序返张

根据教职工报到时间(9月1日),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模式下,各单位、各部门要组织在外地(不含境外人员)的教职工原则上于开学前14天返张,特殊情况不能返回,要办理请假手续

(一)工作流程

1.全面摸排教职工情况。各单位、各部门要准确掌握本单位教职工现居住地点,开学前14天有无流行病学史,与确诊人员、疑似人员、发热人员接触情况,及身体健康状况等信息,做到对本单位部门人员信息掌握全覆盖。

2.从中高风险地区返回教职工要同时向所在社区和学校提交返张申请,教职工所在单位部门要严格执行“一人一表”登记制度,综合研判,确保教职工的身体和接触史都符合相关规定,签署意见后向教工组报备审批。

3. 对于本人或共同生活的亲属有下列三种情形的,按属地防控工作要求,坚持集中隔离14天或进行居家14天健康监测:(1)境外返回人员;(2)密切接触者;(3)中高风险地区返张人员。对于集中隔离14天的、进行14天健康监测的人员,坚持每日测量体温,向各单位部门指定包联责任人汇报。

(二)相关工作要求

1.教职工有责任、有义务主动如实上报个人信息,如实填写个人接触史、身体状况、乘坐交通工具等事项。

2.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的、有与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人员接触的的人员近期不得返回,何时返校等待学校通知。返回前 14 天内有流行病学史,或与其他地区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的教职工,近期一律不得返回。

3.教职工启程返张前,要自测体温,正常后方可动身要明确掌握返回途中的防护安全措施,返程全程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做好手部清洁等防护工作,不在人群聚集场所停留、逗留。注意和别人隔开距离,注意观察周围人的身体状况,发现有咳嗽等症状的尽快远离。返回途中尽量不经停疫情防控重点地区、不接触疫情防控重点地区高危人员。尽量自驾车返回,尽量减少或避免和他人的接触。

4.任何单位部门及个人在任何环节上都不得漏报、瞒报、迟报。

二、妥善安排教职工有序返校

(一)工作流程

1.科学合理制定开学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各单位、各部门要提早谋划、研究、制定本单位部门疫情防控期间的各项工作安排,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2.做好返校教职工的健康筛查和监测工作。持续精准摸排,全面了解返校教职工假期期间与相关人员接触情况及近14天身体状况。严格要求教职工开学前14天不要到中高风险地区旅行,应尽量减少外出、减少聚会、减少到复杂场所活动。有下列情形人员暂不返校:

(1)中高风险地区教职工;

(2)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的教职工;

(3)本人或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现为确诊病例、核酸检测阳性者、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的教职工;

(4)目前仍在境外的外籍教师

3.9月1日前,将学校疫情防控期间各项管控措施、返校和开学工作安排及本单位部门的工作预案和工作要求传达给每一位教职工。

4.认真落实核酸检测要求。于开学前14天,按学校防控工作总体安排,对全部返校教职工做到“应检尽检”,核酸检测符合条件方可返岗。

5.加强教职工健康管理。开学前,每个教职工必须如实填写上报《教职工返校前14天健康状况登记表》和《健康承诺书》,由所在单位逐一核实,掌握教职工身体健康状况、体温监测情况、家庭成员身体健康状况及旅居和人员接触等情况,确保不漏一人。

6.从开学当天起,要做好教职工到岗情况统计,对体温超过37.3℃或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的教职工,单位和部门要按《教工组关于新冠肺炎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及时处置,并将情况上报防控办教工组。

7.对没有返校的教职工,各单位部门要掌握其健康状况和出行轨迹,建立专门台帐并加强教育指导。

(二)相关工作要求

1.加大开学返校工作安排和工作纪律宣传教育力度,确保教职工对防控政策要求了然于胸,不留死角、不落一人。

2.进一步提高自查自排精细度,加强排查,摸清底数、掌握动向、建档立卡,确保《教职工返校前14天健康状况登记表》信息真实准确,确保无一人带病上岗。从开学第一天起准确统计上报返校上岗人员名单。

三、全力做好开学后的相关工作

1.坚持“常态化复学、常态化防控”原则,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遵循学校秋季开学相关要求,既要切实抓好疫情防控,又要有序推进工作开展。

2.坚持教职工每日健康状况与流动情况“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做好教职工每日晨、午、晚检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指定专人,于每天上午8∶00、下午2∶30和晚上21∶00前上报教工组,不得瞒报、漏报、迟报。

3.做好因病缺勤跟踪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建立好教职工因病缺勤追踪台账,做到“一人一案”,逐日填报,及时了解缺勤教职工临床症状和治疗康复状况,并随时向教工组报告。

4.指导教职工做好个防护。各单位、各部门要教育引导教职工理性应对疫情,科学掌握疫情防控要领,全面提高疫情防控能力,养成良好卫生行为习惯。教职工在工作之余凡尽量不去往人员密集场所,上下班路途尽量乘坐私人交通工具,做到学校与家庭“两点一线”。对于因个人不执行学校防控工作纪律而造成疫情在校园传播的,学校根据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5.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期间的各项纪律,在校工作期间视工作环境坚持佩戴口罩(在户外活动保持安全间距时可不佩戴口罩),主动配合进出校门相关检查和体温监测工作。尽量减少人员聚集,凡举办学术交流会议、培训会议等大型室内聚集性活动,要坚持“非必要不组织”、“先审批后举办”的原则。

6.加大对教职工人文关怀力度。广大教职工肩既负着维护学生健康,又保障教学秩序安全运行的重任,自身也需要做好心理调适。各单位、各部门要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加大对教职工的人文关怀。同时,对因服从单位疫情防控管理要求,延期返校、居家自我隔离、有发热症状需要治疗观察、工作期间感染新型冠状肺炎入院治疗的教职工,未到校工作期间不做缺勤处理,全额发放工资。不鼓励教职工带病坚持工作,凡因个人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而缺勤的,其缺勤按考勤规定扣发相应工资,并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7.做好群防群控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每一位教职工为法定疫情报告人,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时,均有报告的责任和义务,可迅速用口头或电话的方式向学校报告。

8.非特殊情况不得出差,尽量减少公务来访。凡因故需要外出人员,除按防控工作要求办理报批手续外,还需要按学校常态时的工作纪律要求办理请销假手续。外出报批流程:个人提出外出申请并填写请假条。内容必须包括外出事由、外出地点、外出时间、返回时间、乘坐交通工具等;部门或单位领导签字同意;防控办教工组(人事处)批准备案。获准外出后,由于特殊原因未能如期外出人员,要及时报教工组备案,否则按虚报信息对待;一定要坚持“先批准后出行”的原则,不允许出行后补办报批手续。对于途经中高风险地区返张人员,要在两次核酸检测阴性后方可返校

四、完善运行机制,强化责任追究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和指挥调度,密切协作抓落实

要不断健全防控体系,严格落实二级党委行政主体责任,机关教辅部门职能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充分发挥学校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防控工作办公室及各专项工作组作用,每天调度,及时协调解决问题,积极主动作为,狠抓任务落实,形成全员、全岗位、全校区、全天候、全过程的疫情防控格局,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疫情不在校园传播蔓延,确保开学后校园秩序安全稳定。

(二)要细化责任主体,突出重点抓落实

要着力强化工作职责,落实分级分层责任体系,形成分工协作、责任明确、整体联动、运行高效的工作格局。普通教职工及其他从业人员要对提供个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对学校及属地防控要求无条件遵守等方面负责;二级单位要对防控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制定,高效工作机制建立,防控底数摸排,信息数据上报,防控政策传达落实,教职工教育引导、人文关怀、心理疏导等方面负责;各专项防控工作组要对贯彻落实工作职责,数据信息分析研判,工作推进中及时纠偏纠错,上下左右之间工作沟通等方面负责;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上级政策准确传达,宏观把握合理部署,科学调度督导检查等方面负责。

(三)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追究抓落实

对于在思想认识和工作态度上存在以下问题的要严肃问责:在具体防控任务面前不愿担当、不敢担当、不能担当的;在防控工作中存在思想重视程度不够,认为小题大做,抱无所谓态度的;对于本位思想严重,推诿扯皮,把责任往上推的;对于虚与应付,不主动作为,搞取巧变通的。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存在以下问题的要严肃处理:自身对防控政策掌握宣传不到位的;对所属教职工教育指导不到位的;对防控政策贯彻落实不到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