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北方学院工会委员会关于评选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分工会:

为充分调动各级工会组织和个人的工作积极性,深入贯彻新发展,围绕学校中心任务和建设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经研究,组织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在全校分工会、工会小组中评选。

2.优秀工会工作者:在全校工会系统专兼职干部中评选,包括:校工会委员、分工会委员、工会小组长、教代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专职工会干部。

3.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在全校工会会员中评选。

4.优秀女工积极分子:在全校女工会会员中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工会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组织广大会员深入学习新思想、努力奋进新时代,协助党政抓好教职工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建设。

2.在本单位党组织领导下,围绕中心任务,创造性地开展工会工作,成效显著,得到工会会员的认可。

3.工会组织健全,班子团结协作,密切联系群众,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落实、有总结。

4.“三育人”、师德建设、职工之家和二级教代会(教职工大会)建设等项工作,开展得扎实深入,成效显著。

5.认真完成上级工会布置的工作任务,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工会宣传和信息工作有成效,报送及时。

6.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教职工开展多种形式、文明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

7.组织广大教职工关心和参与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倾听群众意见,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8.热心为教职工办实事、办好事,关心他们的疾苦,及时解决生活和工作中的实际困难。

9全体会员忠于职守,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本单位会员两年内未发生工作差错和事故、无违章、违纪和违法的人和事。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先进个人的评选需在学校工作两年以上;近两年来未出现工作差错和违法、违纪问题。同时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优秀工会工作者评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能够及时反映教职工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2)在学校各项工作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三育人”工作取得突出成绩。

(3)热心为教职工服务,办事公道,作风民主,得到教职工的好评。

(4)热爱工会工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组织本单位会员开展多种形式、文明健康的各种类型活动,较好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优秀工会积极分子评选条件

(1)爱岗敬业,积极进取,乐于助人,遵纪守法。

(2)热心工会工作,积极参加工会各项活动,能够起到表率作用。

(3)热心为教职工办事,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

(4)努力完成本单位和各级工会布置的工作任务。

3.优秀女工积极分子评选条件

(1)积极协助本单位领导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能够在各项工作中起表率作用。

(2)热心女工工作,积极组织本单位女教职工开展各类文化体育活动和各项工会活动。

(3)关心女教职工生活,尤其是他们的特殊利益,为他们排忧解难。

(4)认真完成本单位和各级工会布置的工作任务。

三、评选名额

1.工会工作先进集体的评选名额,原则上控制在10%左右。分工会先进集体评选由校工会组成工作小组综合全面情况组织评选,每次一般不超过5个;在工会小组中评选先进集体,由各分工会根据本单位工会小组数量的20%进行评选推荐。

2.优秀工会工作者的评选名额按本单位分工会委员、工会小组长人数的20%评选。

3.优秀工会工作积极分子、优秀女工积极分子的评选名额按各分工会会员总数和女教职工总数的各5%掌握。

四、评选办法和要求

1.评选工作坚持标准,实事求是,好中选优的原则,要充分重视、认真扎实地做好这项工作。

2.要依据评选条件和名额,采取工会小组提名,分工会委员会评选,校工会审批的程序自下而上进行评选。

3.评选出的优秀人员需经所在单位党组织签署意见后,报校工会审查确定初步名单。

4.依靠教职工民主推荐,严格把关,保证评选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透明。

5.评选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对获得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6.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需填写相关审批表一式两份(连同电子版),并于2020年12月20日前报校工会办公室(弘正大楼804)。

五、表彰奖励

表彰奖励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重在精神奖励的原则。荣获工会先进集体和个人称号的,由学校工会予以表彰和奖励。

六、名额分配

序号

分工会名称

工会工作先进集体

优秀工会工作者

优秀工会积极分子

优秀女工积极分子

1

机关

4

5

13

5

2

基础医学院

1

2

4

2

3

医学检验学院

1

1

3

2

4

中医学院

1

1

2

1

5

药学系

1

1

2

1

6

法政学院

1

1

2

1

7

马克思主义教学部

1

1

1

1

8

理学院

2

2

5

3

9

体育学院

1

1

2

1

10

图书馆

1

1

2

1

11

后勤管理处

1

1

4

1

12

动物科技学院

1

2

5

2

13

农林科技学院

1

2

5

3

14

继续教育学院


1

1


15

经济管理学院

1

1

3

2

16

外国语学院

1

2

4

3

17

文学院

1

1

2

1

18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1

2

4

2

19

艺术学院

1

2

4

2

合计


22

30

68

34


 

 

 

 

河北北方学院工会委员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