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秋季全校本专科生心理健康排查工作的通知

 

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拟于9月17日起进行全校本科生的心理健康排查工作,包括2020级新生的心理普查2019级、2018级、2017级、2016级在校本专科生的心理排查,现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9月17日-9月20日 录入2020级新生信息

 各二级学院负责在心理健康测评系统中,录入本院(系、部)2020级新生信息。学生信息录入步骤见“操作指南“

第二阶段:9月17日-9月24日 在校非新生的心理筛查

各二级学院组织对本院(系、部)在校的非新生进行心理筛查。心理测评系统已嵌入微信学生体温填报小程序中,即日起可开始测评。测评注意事项见“操作指南”

第三阶段:9月25-28日 2020级新生心理健康普查

各二级学院组织对本院(系、部)2020级新生进行心理健康普查,同样可在微信学生体温填报小程序中完成心理测评,建议以班级为单位集中测评。

第四阶段:10月3日-10月20日 学院内排查

(1)   根据测评结果,对本学院潜在风险或自杀风险评估级别为极高”、“较高”的学生,由辅导员或心理辅导员老师等一对一访谈,进行心理危机状态分级评估

(2)   学生测评结束后,各二级学院请自行导出本学院的团体测评报告,自己存档留存(导出步骤见“操作指南”)。

(3)   根据《河北北方学院心理危机干预实施方案》建立“重点学生排查台账” 及 “重点学生心理档案”

第五阶段10月21日-10月30日 启动班-院-校三级干预体系

(1)   各二级学院在院内排查结束后,对于确实可能存在心理危机的学生,启动班-院-校三级干预体系(心理危机干预对象评估标准及三级预警机制详见《河北北方学院心理危机干预实施方案》)。

(2)   对于二级及以上心理危机干预对象,请由院系的心理辅导员填报《心理危机筛查干预表》上报到学校心理中心备案,心理中心将依具体情况,安排专业水平较高的心理咨询师介入咨询和干预。

备注:各学院已经在心理中心备案过的、长期存在心理障碍或患有心理疾病已就医的学生,只需在“心理危机预警干预学生名单”中填报学生信息,不必再次填报《心理危机筛查干预表》

特别提醒:在心理排查过程中,如遇到自杀或他杀风险极高或心理危机情况严重、情绪极不稳定的学生,可跳过正常排查程序,立即向院系主管领导报告,并填写心理筛查干预表(见附件),报心理中心。(此紧急情况不适用于长期存在心理障碍或心理疾病已就医的学生)

鉴于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关系到学生的健康成长,更关系到我校的安全稳定,必须保证组织工作有序进行相关工作人员认真负责充分发挥二级学院的主体作用,学院筛查出有问题且无法解决的学生,再报送学校心理中心,将危机干预工作落到实处。



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202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