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2023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拟立项项目任务书与修改研究项目申报书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各有关部门:

根据关于申报2023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通知要求,经高等教育研究所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匿名评审,决定2023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拟立项91个项目。其中,校内资助项目77项,指导项目14项。

现将填报2023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拟立项项目任务书与修改研究项目申报书通知如下:

1、根据评审意见与按照语言表达严谨规范的原则,高等教育研究所对有关项目申报名称进行了相应的修订。请各单位、各有关部门查阅有关项目立项人员名单、项目名称与经费资助额度,督促各立项项目主持人认真填写项目任务书,做好研究目标、主要任务、项目进度与项目经费使用计划工作,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长期研究项目可延期2年至3年。

2、根据上级关于经费支出进度要求,有经费拟资助的项目,2023620日前完成60%经费支出,1020日前完成90%经费支出,1130日前完成全部经费支出,逾期不报销的项目,将予以回收处理。本年度下拨项目研究经费当年完成支出,不跨年结转。经费使用须符合学校有关科研经费支出管理规定及财务管理制度要求,报销时将以项目任务书的支出预算为依据。打印、复印、办公耗材费的总额不得超过总经费的50%,其它类别支出额度不限。

3、为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学生科研知识、能力与综合素养,请各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申报书中吸纳1名以上学生(以本科生为主,可加入在读研究生)参与项目研究。若前期申报书已经有学生参与的,不用修改申报书。

4、个别项目需要根据评审意见修改项目申报名称与研究内容设计,高等教育研究所将单独向相关单位联络员反馈修改意见。

请各教学单位、有关部门将1份签字盖章的项目任务书与修改后的项目申报书(包括个别根据评审意见需要修改的项目)纸质版于2023417日下午5点前,统一交至高等教育研究所。修改后的申报书电子版以二级单位形式统一发送到高等教育研究所邮箱:bfgaojiaosuo@163.com逾期未交者,视为放弃立项。

5、材料报送地址:弘正楼906室高等教育研究所办公室。联系电话:4029169

6、附件

附件1:河北北方学院2023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拟立项项目一览表.xls

附件2:河北北方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任务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