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4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强化有组织科研,进一步提升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按照《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决定开展2024年度 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条件

此次申报类别分为青年拔尖人才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自筹经费项目和专项任务项目4类。专项任务项目包括产学研合 作专项、基础研究重点培育专项、盐碱地综合治理专项,具体申报通知将另行发布。

(一)青年拔尖人才项目:研究方向要紧密围绕国家和我 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注重交叉学科、新兴学科和前沿问 题的研究,注重与科技创新团队、重点科研创新平台和基地的衔接,应具有先进创新的研究思路、科学可行的技术路线,研究内容有较强的创新性,有明确的技术经济指标,项目经费预算合理。项目申报人须具有博士学位,推荐申报科学技术领域的年龄原则上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青年基金项目:主要支持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 求和科技发展趋势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研究思路明确,学 术思想或技术路线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有利于培育、壮大各 高校的科研优势,有利于促进高校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项目申报人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重点支持近三年新入职青年博士。

(三)自筹经费项目:经费由申请者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选题由申请人依托个人前期研究积累自行设计,鼓励从实际应用部门征得选题并获得经费资助。

二、 申报要求

(一)各高校要认真贯彻国家、教育部以及我省中长期科技、教育发展规划纲要精神,紧密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认真把握科技发展趋势,组织教师切实结合自 身优势和研究基础慎重选题。为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评审立项 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省教育厅在学校申报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对各类项目进行评审,择优资助。

(二)各高校要按照"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认真 做好项目的评选和推荐工作。推荐项目名单,应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天(公示内容需包括项目类别、项目名称、负责人、课题组成员、申请经费、预期成果、计划完成时间等内容),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处理完毕后上报省教育厅。

(三)申报材料应规范、齐全,申请书内容真实,思路清晰,论证充分、合理,项目经费预算合理,佐证材料须按申报书填表说明要求上传申报平台。

(四)实行限额申报。申报指标见河北省教育厅科技研究 计划项目业务平台(http://kjxm.hee.gov.cn)和河北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业务平台(http://skxm.hee.gov.cn)。

(五)经费资助额度。科学技术类:青年拔尖人才项目不超过10万元,青年基金项目不超过5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青年拔尖人才项目不超过6万元,青年基金项目不超过3万元。

(六)青年拔尖人才项目、青年基金项目,已获得过资助 的不得再次申报同一类型项目;同年度项目申请人只能申报一 类河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对已经获得支持且研究内容重复的项目和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申请人不得参加本次申报。

(七)对存在科研诚信问题的项目实行一票否决制。

三、 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截止时间2023年925日。网上申报基本步骤如下:

( )账号申请

项目申请人联系所在单位科研主管部门添加账号(用户名) 和初始密码,登录后通过“密码修改”修改初始密码。该账号为未来使用系统的唯一账号,请牢记账号和密码。

涉及国家秘密内容的申请书电子数据, 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直接报送到省教育厅科技处。凡网上传送的项目内容均被视为符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

(二)项目申请书填写

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平台,按照相关要求和系统操作手册 在线填写项目申请书。进入“申请书管理"栏目,选择“申请 书在线填报"子栏目,首次填写申请书时需先在欲申请的批次后面选“填写”,生成一项申请书记录,以后通过该申请书的“编辑”操作填写申请书,在批次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申请书内 容,然后点击“提交”操作完成申请书的提交,等待本单位科 研部门审核,提交后的申请书将不能修改。可以通过"历史申报申请书列表"子栏目查看申请书审核结果。

(三)项目申请书审核

申报单位管理员应及时登录业务平台,在“申请书管理”栏目下的“申请书评审”子栏目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进行审核,点击“推荐”操作表示审核通过,项目申请书进入教育厅的形式审查阶段,点击“返回修改”操作退回给申请人继续完善申请书。

(四)项目申请书及汇总表导出

申报单位管理员完成申请书审核后,项目申请人可登录业务平台,在线生成项目申请书(带水印 PDF )。学校完成全 部申报工作后,申报单位管理员可登录业务平台,导出 excel汇总表。

四、 材料报送

二级学院、部门部门务必于2023年925日前将项目汇总表、申报书及活页报送至河北北方学院科研处904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