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学字[2013] 4 号
为及时准确地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和各种信息,实现各种安全稳定隐患早发现、早反馈、早预警、早处置,确保学生的安全和校园的安全稳定,推进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特制定本预警系统。
一、 指导思想
在校党委和行政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校、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牢固树立“以学生为本”和“学生工作无小事”的思想及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以“严、细、深、实、快”的作风,通过深入细致的工作和建立健全高效的制度机制,及时准确地掌握动态和信息,化解矛盾,消除隐患。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和消除突发事件、恶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逐步建立起校、院、班三级学生工作预警机制和信息反馈网络,形成层层、处处、事事、时时都有人负责的工作格局,实现横到边、竖到底的全方位信息掌控和有效管理,切实做到责任明晰,信息畅通,反应迅速,沉稳果断,处理及时,解决有效,确保安全稳定。
二、建立领导机构,加强协调配合
(一)成立学生工作预警系统(信息反馈网络)领导小组。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组长,学生处、团委的负责人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各二级学院党委副书记和学生科长、分团委书记、学生处和团委有关人员。各学院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二)建立学生工作预警系统(信息反馈网络)。校、院、班、宿舍等分级分块建立信息反馈系统,每级每块都必须明确责任,确定责任人,做到责权统一,使层层、处处、事事、时时都有人负责,对全院学生实行横到边、竖到底的全方位信息把握和有效管理。《学生工作预警系统(信息反馈网络)示意图》和《学生工作预警系统责任体系图》附后。
(三)加强与武装保卫处、后勤集团、教务处等有关部门的协调和沟通,形成工作合力,构建各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学生处、团委及各学院要把掌握的信息及时向所涉及的有关部门通报并协助处理解决。同时对各有关部门所了解到的学生各方面的情况信息及时收集掌握。
(四)各学院要注意发挥好任课教师的作用。任课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要结合日常教学和管理工作,注意了解和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及反映学风、校风等方面的有关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所在班辅导员或学院领导汇报反映。
三、强化预警职能,狠抓工作落实
(一)学生工作预警系统的职能在于充分发挥信息反馈网络的作用,学生处、团委及各学院党团组织的负责人、学工人员要与校、院、班三级学生干部、学生党员交朋友、结对子,设立联络员,经常听取和了解学生的各种动态、信息,及时准确地了解学生所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要及时上报,并根据情况开展必要的工作,避免事态扩大。
(二)建立学生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和不定期地就学生工作沟通信息、交流经验、研究问题、寻找规律、提高认识,增强实效。
(三)定期举办学工人员和学生骨干培训班,提高素质,指导工作,确保各项制度措施的落实。
(四)成立大学生安全保障委员会(安保会)和大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宿管会)。安保会和宿管会均为校自律会下设组织,纳入校学生干部序列,由学生处统一宏观管理。武装保卫处负责具体指导管理安保会的日常工作。后勤集团负责具体指导管理宿管会的日常工作。各学院成立院级安保部,各班委员设立安保委员,各宿舍由学生干部、党员或宿舍长兼任安保员。充分发挥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功能。
(五)为保证学生工作预警系统和信息反馈网络既通畅、又有序,反映的信息和问题既能及时掌握,又能有效解决,确保校园安全稳定,信息反馈和解决问题必须按照一定的渠道和程序展开。总的要求是:坚持“及早发现了解,及时预警反馈,逐级汇报反映,及时妥善解决”的原则,并区分轻重缓急,适度决定越级上报。如遇突发事件或重大群体性事件,可由校领导决定,必要时启动学院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具体要求是:
1.班级学生干部、学生党员应及时向辅导员反馈学生思想动态,汇报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发现的问题,并协助做好处理工作。重大问题应及时协同辅导员向学院领导汇报,并协助学院领导处理解决。若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由所在学院领导向学校学生工作职能部门或问题所涉及的有关部门汇报反映,同时经由职能部门向主管校领导或有关校领导汇报,并协助解决。
2. 校、院学生会、自律会干部和学生社团负责人在平时组织开展学生活动、日常学生管理工作和社团活动中要随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了解学生的意见反应,发现问题应首先向主管部门领导汇报,并协助解决。重大问题经由主管部门及时向所在学院领导和主管校领导汇报,并协助解决。
3.安保会、宿管会负责人及成员,积极配合武装保卫处、后勤集团、学生处对各种影响校园秩序和校园安全稳定的行为予以纠察和处理,对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向所在学院和有关部门汇报反映,并协助解决。
4.各级学生干部和学工人员以及其他工作人员,对发现的问题,尤其是一些突发事件,要坚持“首遇负责制”和“边处理,边反映”的原则,不管是不是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情,只要是发现了,遇到了,都要坚持“首遇负责制”,积极果断地采取措施予以有效处置,避免事态扩大。同时迅速向有关部门和人员反映,重大问题可同时反映给校领导。
四、信息反馈的内容及责任追究
信息反馈的内容应包括:学生夜不归宿,私自在校外住宿和组织外出游玩,经常无故旷课,在教室和宿舍等场所存放、使用违规电器和其他危险物品,打架、酗酒等各种违反校规校纪的情况;学生中的矛盾、纠纷所形成的安全稳定隐患等情况;学生中有身体或心理健康问题,有影响学生生命及财产安全的问题等等,凡是影响校园稳定、影响学生正常学习、生活的不良现象以及学生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都在反馈之列。
按照《学生工作预警系统(信息反馈系统)程序示意图》,要层层向上反映,层层解决落实,重大问题可越级反映。接受反映者应做好记录,以备查询。对有事不报或不及时上报和接报不采取措施或处理不及时、措施不力的责任人员,将视情况批评教育,严重的将给予纪律处分和免职处理。各级责任人员一定要认识到位,行为到位,以“学生工作无小事”的理念切实负起责任。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