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北方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关于举办2017校园阳光体育大奖赛的通知

 

河北北方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关于举办2017校园阳光体育大奖赛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系、部:

为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27号)精神,进一步强化我校体育课和课外锻炼,推动课余训练的广泛开展,不断完善学生体育竞赛体系,根据2017学校工作要点,学校体育运动委员会决定举办2017校园阳光体育大奖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校园阳光体育大奖赛组委会

主  任:任  亮

副主任:刘文根  王大鹏  石国强  常海峰   孙  慧   韩  丹  

成  员:侯雅雄  马国庆  李  季   田醒东  段  军  赵  华  毕艳玲  商爱民  詹国华   刘晓燕  刘俊喜  温一军  王艳芳  刘德华  张思光   王凤利  裴春燕  商万军

   二、主办:河北北方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三、承办:公共体育部、学生处、团委

四、协办:各二级学院、系、部

五、时间:2017年4月—12月

六、项目:

1篮球(详见比赛规程、4月24日—5月31日)

2、跳绳(详见比赛规程、5月10日—5月20日)

3、健美操(详见比赛规程、6月9日)

4、足球(详见比赛规程、10月15日—11月15日)

5、拔河(详见比赛规程、11月10日—30日)

6、乒乓球(详见比赛规程、11月20日-30日)

7、长跑(详见比赛规程、12月9日)

8、“体育”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4月-11月)

9、颁奖晚会:(12月18日)

七、参加单位:基础医学院、医学检验学院、中医学院、理学院、法政学院、药学系、农林科技学院、动物科技学院、外国语学院、

经济管理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文学院、艺术学院、演艺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第三临床医学院、公共体育部。

八、运动员资格

1、2017年经正式注册的在校学习的普通本专科学生。

2、参赛运动员必须持有学生证和二代身份证。

3、参赛运动员必须具有完备的保险手续,并经医疗部门体检合格后方可参赛。

九、竞赛规程:

1、竞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各项竞赛规则,规则与规程发生矛盾时,按规程执行。详见各单项比赛规程。

2、每个单位需参加所有七项比赛,方可计算总成绩;只参加某一单项比赛只计算该项比赛成绩,不能参加总成绩排名。

3、公共体育部学生如获得某一单项比赛第一名,则与获得第二名的学院并列第一名,其余学院自动上升一个名次。

十、评分规则和名次录取:

1计分办法: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分1,弃权得0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在前。如遇两队积分相等,按两队相互间比赛的胜负决定名次;如遇三队或三队以上积分相等,则以相互间比赛的得失分率(得分之和除以失分之和)决定名次,如再相等,以所有比赛的得失分率决定名次。

2、本届大奖赛每项比赛均设参赛基础分:每个参赛队每项比赛给予基础分50分;

3本届大奖赛每项比赛均名次分:所有参赛队排例名次,第一名为150分;第一至第三名每名分差为15分,第四至第八名每名分差为10分;第九至第十八名每名分差为5分;具体名次排例见各单项比赛规程。     

4、各队基础分加上名次分为每队每项比赛最后成绩。

5、本届大奖赛设总成绩(各单项比赛成绩之和)。依照每单位总成绩排定本届大奖赛名次和成绩。

6、本届大奖赛单项比赛只颁发获奖证书和奖状,不再颁发奖品。

7、本届大奖赛设立总奖金肆万柒仟元;第一名:奖金5000元;第二名:4000元;第三名:3500元;第四至第六名:3000元;第七至第九名:2500元;第十至第十八名: 2000元。

8、每项比赛中,如出现打架、不尊重和服从裁判判决、不尊重观众、起哄等违反规程和违纪现象,组委会将通报全校并根据事件严重程度扣除本单位基础分20—50分。

9、如对比赛及裁判判罚有异议,可由教练员向裁判长提出,由裁判长根据规则和规程决定是否更改判罚。

十一、其它

1本届大奖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六个,评比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2另设河北北方学院体坛风云人物10人;2017年度最佳团队奖1个、最佳男运动员奖1个、最佳女运动员奖1个、最佳教练员奖1个、特别贡献奖1个。

3、大会严格执行有关竞赛纪律规定,违反规定者,按照有关条款严肃处理。

4、本届大奖赛订于4月24日下午4:30分在西校区篮球场举行开幕式,望各参赛单位准时参加。

十二、仲裁委员会

主  任:刘文根

副主任:商万军  韩  丹

委  员:各二级学院党委副书记

十三、裁判员

总裁判长: 孙  慧

副裁判长: 杨志勇  樊晓兵  张志峰  戴江春  郑亚林          马  昆  王海生

篮 球 裁判长:王海生

足 球 裁判长:张志峰

乒乓球裁判长:马昆

健美操裁判长:郑亚林

拔 河 裁判长:杨志勇

跳 绳 裁判长:戴江春

长 跑 裁判长:樊晓兵

本届大奖赛是按照改革创新、进一步规范我校体育赛事和筹办工作,首次由学校体育运动委员会主办举行的一次全校性体育重大活动,是对近年来我校体育改革发展成果的一次全面检阅和集中展示,是强化我校体育工作、增强学生体质的重要举措。

希望各学院、系、部高度重视,加强协调、密切配合、科学管理,按照大奖赛竞赛规程总则及各项比赛规则,共同做好参加本届大奖赛的组队、集训、参赛等各项工作,严格遵守大奖赛有关规定。

各学院、系、部要以本届大奖赛为契机,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精神,坚持普及与提高的原则,广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完善我校课余训练竞赛体系,不断强化我校体育工作,营造全校共同支持和关心学校体育的良好氛围,共同努力将大奖赛办成团结、奋进、文明、育人的体育盛会。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五、本规程解释权属河北北方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2017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