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硕士学科教学(化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专业领域代码:045106
一、培养目标
学科教学(化学)领域专业学位培养具有现代教育观念、符合化学新课程要求、较高理论素养和研究能力的中学化学教师,具体要求如下: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积极进取,勇于创新;
2、具有扎实的学识修养和化学专业基础,了解化学教育学科前沿和发展趋势;
3、具有较强的化学教育实践能力,能够胜任相关的化学教育教学工作,在现代教育观念指导下,运用所学理论和方法解决化学学科教育或教育管理实践中存在的实际问题,熟练使用现代教育技术;
4、能够理论结合实践,发挥优势,进行创造性的化学教育研究与教育教学工作;
5、熟悉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掌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新理念、新内容和新方法;
6、能比较熟练地运用一种外国语阅读本专业的外文文献资料;
7、身心健康。
二、招生对象
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人员。
三、培养方式及年限
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学制为2年,学习年限为2至3年,不得提前毕业。
四、课程设置
(一)课程设置要体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课程分为学位基础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和实践教学。总学分不少于36学分;
全学程共72周,其中安排教学36周,实践教学36周。
(二)学分分配
课程学习采用学分制,总学分不低于36学分。其中:
学位课程:公共必修课12学分;专业必修课10学分;专业选修课不少于6学分;实践教学8学分。
补修课程:跨专业或同等学力、考入研究生需补修本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2-3门,每门课程不少于36学时,非师范类考生需补修教育原理或学科教学论课程2-3门,每门课程不少于36学时。补修课程不计学分。
1、学位基础课 (12学分)
(1)外语 (2学分)
(2)政治理论(含教师职业道德教育)(2学分)
(3)教育原理 (2学分)
(4)课程与教学论 (2学分)
(5)教育研究方法 (2学分)
(6)心理发展与教育 (2学分)
2、专业必修课(10学分)
(1)化学课程与教材研 (2学分,规定课程)
(2)化学教学设计与案例分析 (2学分,规定课程)
(3)中学化学教学改革研究 (2学分,自设课程)
(4)中学化学实验设计与研究 (2学分,自设课程)
(5)中学化学与现代化学 (2学分,自设课程)
3、专业选修课 (6学分)
(1)化学教育测量与评价 (2学分,专业理论知识类课程)
(2)化学比较教育 (2学分,专业理论知识类课程)
(3)化学学科知识专题研讨 (2学分,教学专业技能类课程)
(4)化学教学技能训练 (2学分,教学专业技能类课程)
(5)化学史 (2学分,教育教学管理类课程)
(6)化学教育文献选读 (1学分,教育教学管理类课程)
(7)班级社会学 (1学分,教育教学管理类课程)
4、实践教学(8学分)
(1)校内实训(2学分):包括教学技能训练、微格教学、课例分析等;
(2)校外实践(6学分):包括教育见习(1学分)、教育实习(4学分)、教育研习(1学分)等。
附表1:学科教学(化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设置一览表
附表2:学科教学(化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文献阅读一览表
五、培养方式
重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实行双导师制,校内外导师共同指导学生的学习和研究工作。根据培养目标、课程性质和教学内容,选择恰当的教学方式与方法,在教学中注重实践与反思,采取案例教学、模拟教学、小组合作学习等方式;注重课内与课外学习相结合,关注学生的主动学习与创新学习;充分利用互联网等现代教学技术手段,开展线上学习与线下学习相结合的混合式教学。
六、实践教学的实施
实践教学须有明确的目标和具体内容,有完整的管理与评价制度,有序组织实施。实践教学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其中校外集中实践不少于1学期。校内实训在第一学年内完成;教育见习应在第一学期完成,教育实习、教育研习应在第二学年完成。有充足的实践实训设施和稳定的校外实践基地,能切实保障实践教学活动有效开展。
七、学位论文及学位授予
1、学位论文选题应与专业领域和专业方向的培养目标相一致,来源于基础教育学校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教育、教学和管理的实际问题;
2、学位论文应符合研究规范并凸显应用价值,论文的形式可以多样化,如专题研究论文、调查研究报告、实验研究报告和案例研究报告等。论文正文部分字数不少于2万字;
3、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至少有一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基础教育学校或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教师或教学研究人员;
4、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者,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