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硕士学科教学(数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学科教学(数学)

专业代码:045104

一、培养目标

培养高素质的基础教育学校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专任教师。具体要求为: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积极进取,勇于创新。

2.掌握现代教育理论,具有良好的知识结构和扎实的教育学基础与数学专业基础,了解数学学科前沿和发展趋势。

3.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胜任并创造性地开展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

4.具有发现和解决问题、终身学习与发展的意识与能力。

5.能较为熟练地运用一种外国语阅读本专业的外文文献资料。

二、招生对象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人员。

三、学习年限

学习年限一般为23年。

四、课程设置

课程分为学位基础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和实践教学。总学分不少于36学分。其中,学位基础课12学分;专业必修课10学分;专业选修课不少于6学分(每一模块至少选修1);实践教学8学分。

补修课程:跨专业或同等学力、考入研究生需补修本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2-3门,每门课程不少于54学时,非师范类考生需补修教育原理或学科教学论课程2-3门,每门课程不少于36学时。

补修课程不计学分。

五、培养方式

重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实行双导师制,校内外导师共同指导学生的学习和研究工作。根据培养目标、课程性质和教学内容,选择恰当的教学方式与方法,培养工作坚持课程学习、实践环节、学位(毕业)论文撰写三者并重。在教学中注重实践与反思,采取案例教学、模拟教学、小组合作学习等方式;注重课内与课外学习相结合,关注学生的主动学习与创新学习;充分利用互联网等现代教学技术手段,开展线上学习与线下学习相结合的混合式教学。既要使专业学位硕士生深入掌握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又要使他们通过专业实践,增长实际工作经验,提高从实践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六、实践教学的实施

本领域(数学专业)现建有张家口市区12个专业实践基地,通过校内理论指导与校外基地实践结合教学、相互促进的方式,切实增强学生的专业理论素养与实际应用能力,为培养高素质的教育教学工作者创造良好的条件。

(一)专业实践是重要的教学环节,实践环节贯穿于培养的全过程。

(二)全日制学科教学(数学)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其中校外集中实践不少于1学期。校内实训应在第一学年内完成;教育见习应在第一学期完成,教育实习、教育研习应在第二学年完成。

(三)专业实践形式包括教学技能训练、微格教学、课例分析、教育实习、教育见习、教育研习等,专业实践在学校或学院建立的专业实践基地进行,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采取顶岗实习的方式进行。实践过程中,鼓励学生通过教育实习获得具有社会实践经验的科教专家的指导,获取实战经验,培养合作学习、探究学习和自主学习的能力。

(四)专业实践过程中,专业学位评定委员会随时与实践单位保持沟通,加强对学生实践的监督指导;实践结束后,专业学位评定委员会与实践单位相关负责人共同组成实践考核小组,对学生实践进行考核,要求学生提交《河北北方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实践考核手册》,填写评价意见,并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进行评定,达到合格及以上方可获得相应学分。

七、学位论文及学位授予

(一)学科教学(数学)方向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位(毕业)论文选题应来源于数学教育教学,提倡学生从专业实践过程中获得,须有明确的职业背景及应用价值。

(二)学位论文应符合研究规范并凸显应用价值,论文的形式可以多样化,如专题研究论文、调查研究报告、实验研究报告和案例研究报告等。论文正文部分字数不少于2万字。

(三)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至少有一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基础教育学校或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教师或教学研究人员。

(四)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者,经河北北方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学科教学(数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设置和教学计划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