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推进人才强县战略,不断夯实基层基础,经中共和硕县委员会、和硕县人民政府同意,新疆巴州和硕县公开招聘公安、教师、医生、组织部工作人员299人。
一、招聘人数及条件.
1、公安工作人员190人。限男性,大专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至初中学历。
2.组织部工作人员(大学生村官)50人。限大专以上学历。
3.教师50人。限大专以上学历。
4.医生9人。限大专以上学历。
招聘条件以招聘简章为准,招聘简章在和硕县马兰花党建网、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
二、公安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1、每月应发工资:本科学历6987元、大专学历6694元、高中学历6619元;缴纳八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医疗附加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大病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住房公积金<900-1300元/月>)。
2、每年发放冬季采暖补贴720元;
3、工作满一年年终发放第13个月工资,本科学历1859元,大专学历1801元;
4、工作满一年根据考核等次发放绩效考核奖8000-12000元;
5、工作满一年发放精神文明及综合治理奖3000元;
6、每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探亲假。
三、组织部门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组织部门工作人员在和硕县委组织部工作半年至一年后到村任职。
1.每月应发工资:硕士研究生学历4613元,大学学历4489元,大专学历4196元。
2.在和硕县委组织部工作期间:值班补贴800-1000元/月,取暖费786元/年,交纳五险一金,工作满一年考核合格后发放绩效考核奖8000-12000元/年、精神文明奖1000-1500元/年、综合治理奖1500元/年、每年享受第13个月工资。
3.在村任职期间额外享受以下待遇:基层补贴200元/月,业绩考核奖100元/月,工龄工资即每增加一年工龄月工资增加60元,村干部正职补贴800元/月、副职补贴500元/月、委员补贴300元/月。
4.协调解决住宿需求,配备必要生活设施。
5.每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探亲假。
四、教师工资福利待遇
1.每月应发工资:本科学历4905元、大专(高职)学历4775元。
2.参加单位值班每月可发放值班津贴800-1000元。
3.年度考核合格后,每年发放8000元-12000元绩效奖励,1000—1500元精神文明奖,1500元综合治理奖。
4.在乡镇学校工作每月领取200元基层补贴。
5.对应聘到和硕县任教的外地人员,按照乘坐汽车、火车硬卧的票价标准全额报销单程路费。
6.提供教师周转房(房内配置床、电热水器、灶具、衣柜等设备),可拎包入住。
7.依法享受探亲假,未婚的一年一次,已婚的三年一次,由工作单位报销往返交通费用。
五、医生工资福利待遇
1、工资待遇:(1)研究生学历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资:4890元/月+值班补贴1000元/月,绩效考核8000-12000元/年,精神文明奖按照单位创建1000-1500元/年、综合治理奖按照单位创建1500元/年,取暖费786元/年,另外交纳五险一金3000元左右,并每年享受13个月工资;(2)本科生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资4300元/月+值班补贴1000元/月,绩效考核8000-12000元/年,精神文明奖按照单位创建1000-1500元/年、综合治理奖按照单位创建1500元/年,取暖费786元/年,另外交纳五险一金2500元左右,并每年享受13个月工资;(3)专科生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资4100元/月+值班补贴1000元/月,绩效考核8000-12000元/ 年,精神文明奖按照单位创建1000-1500元/年、综合治理奖按照单位创建1500元/年,取暖费786元/年,另外交纳五险一金2400元左右,并每年享受13个月工资;县医院做为差额单位,薪酬待遇面议。(4)在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还可领取每月200元的基层补贴。
2、食宿保障。招聘到我县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政府为其提供公租房(每人70平米),如在乡镇卫生院工作可提供职工周转宿舍。
3、正常休假。凡已签订意向协议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我县工作后,未婚职工原则上每年给探亲假一次假期为20天,并按照在编职工探亲报销标准给予报销往返交通费。
六、招聘流程
1、 报名
可选择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现场报名需提供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籍证明)等。网络报名需将现场报名资料电子版或扫描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报名截止时间:报名额满为止。
2、笔试
按照方便考生的原则,考试地点设在河北省张家口市、新疆巴州和硕县等,考试科目以招聘简章为准。
3、面试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40%
4、体检
5、考察
考察主要是对考生进行政审,考生须填写《政审表》。
6、公示
考察结束后,由招考领导小组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和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进行公示。
7、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由招考领导小组进行审批,人社部门负责下发聘用文件,用人单位与个人办理聘用手续,由财政部门拨付工资。试用期满(试用期时间以招聘简章为准)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批准,取消其聘用资格。
公安、组织部门工作人员、教师、医生招聘简章在和硕县马兰花党建网、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也可进入指定QQ群阅览下载招聘简章、职位表、报名表,获取动态招聘信息等。
和硕公安招聘QQ群:662915112,
张老师:18099775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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