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张家口市科技局要求,根据《张家口市重点实验室绩效评估办法(试行)》(张科字〔2021〕45号)和《张家口市技术创新中心绩效评估办法(试行)》(张科字〔2021〕43号)的有关规定,我市开展了市级重点实验室绩效评估工作,我校依托应用化学系和化学系建设的市级应用化学重点实验室在系部人员的共同努力下,积极开展绩效评估工作。此举进一步推动了市级应用化学重点实验室建设、运行和管理,为规范平台运行、提升研发能力和技术服务水平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