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北方学院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系)、各部门:

今年我校本专科毕业生共5980人,比2017年减少108人,其中本科毕业生4796人、专科生毕业1184人;师范类毕业生1089人,其中本科毕业生859人、专科毕业生230人;非师范类毕业生4891人,其中本科毕业生3937人、专科毕业生954人。为做好毕业生离校前的各项工作,确保校园稳定,保证毕业生能安全、文明、有序离校,现做如下安排: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毕业生离校工作的重要意义

各学院、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从维护学校稳定,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的大局出发,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配合,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做好毕业生离校工作,使广大毕业生平安、愉快地离开母校,奔赴工作岗位。

二、加强教育,倡导毕业生安全、文明有序离校

加强毕业生思想教育和正面引导,是做好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的重要保证。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做好毕业生思想教育工作的重要性,结合工作实际,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从不同角度,不同层次,采用各种切实有效的方式做好毕业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加强教育引导和心理疏导工作,教育毕业生要遵纪守法。

要开展形式多样的文明离校主题教育活动,开好最后一个班会,教育毕业生从爱护公物、尊敬师长、离校时搞好宿舍卫生、保持桌椅和门窗玻璃完好等方面做起,自觉遵守校规校纪,毕业生要自觉遵守“河北北方学院关于加强学生安全稳定教育与管理的通告”(22条),严禁毕业生酗酒,毕业期间严禁聚餐。提倡勤俭节约、文明高雅的毕业纪念形式。

要加强毕业生安全教育,提醒毕业生注意人身和财物安全,保管好自己的证件、物品,增强毕业生的安全防范意识。

三、加强服务与管理,维护正常有序的校园、教学秩序 

毕业生是学校的宝贵财富,我们要“以学生为本”,主动关心毕业生,为毕业生提供细致周到的服务,高效、便捷、有序地做好毕业生离校各项工作。

在毕业生离校期间各学院要安排专人值班,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院系值班安排表请在毕业生离校前一周上报学生处。毕业班辅导员要坚守岗位,每天深入宿舍,密切掌握毕业生动态,为他们排忧解难。同时要充分发挥学生干部、学生党员在文明离校过程中的作用。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对个别在离校前违反校规校纪的毕业生,学校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理结果归入毕业生档案。要提高警惕,防止各类突发事件,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

四、跟踪管理,为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提供全程就业服务

各院系要根据《河北北方学院应届毕业生就业状况月报工作管理办法》校字【2018】23号和《河北北方学院毕业生就业跟踪调查工作管理办法》校字【2017】〔2017〕文件规定,实施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做好毕业生离校后跟踪调查,保证服务不断线。毕业班辅导员对离校未就业毕业生要跟踪至2018年底,及时掌握毕业生就业去向,并在每月下旬督促毕业生上报、更新就业信息。学校将对毕业生一次就业率和年终就业率进行备案,一次就业率统计时间截至当年9月1日,年终就业率统计时间截至当年12月1日,二者将作为专业预警和专业退出的重要依据。

五、严格纪律,按时发放毕业生相关就业材料

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要求,严禁毕业院校将发放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办理离校手续等与毕业生是否就业挂钩,坚决杜绝强迫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书、填写虚假灵活就业登记表等现象。如出现上述情况,毕业生可向学校学生处举报,举报电话:0313-4029183。

六、毕业生离校时间

学校相关职能部门不再办理离校程序单盖章手续,由各学院(系)负责与相关职能部门协调,提前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毕业生分两批离校:

第一批6月20日离校,院系有农林科技学院、动物科技学院、文学院、理学院、外国语学院、艺术学院演艺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法政学院。

第二批6月29日离校,院系有中医学院、检验学院、第一临床学院、第二临床学院、第三临床学院、基础医学院、药学系。

毕业生离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部门多,希望各院系、各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确保毕业生离校工作得以安全、文明、有序地完成。

附:2018届毕业生离校日程安排表

 

 

 

 

 

 

 

                                 

 

 

 

 

 

 

河北北方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8年5月15日印发


附:     

2018届毕业生离校日程安排表

日期

内容

负责单位

毕业生返校后

毕业生教育

各学院(系)

6月4-28日

毕业鉴定、党团员鉴定

学生处、组织部、团委、各学院(系)

6月11日-19日

(第一批离校学院)

各部门办理离校手续

学生处、保卫处、财务处、教务处、图书馆、后勤集团、教材科、各学院(系)

6月18日-28日

(第二批离校学院)

具体时间由各学院(系)与教务处协商确定

毕业生考试

教务处、各学院(系)

具体时间由各学院(系)自定

毕业典礼

各学院(系)

6月20日

第一批毕业生离校,宿管21日清查宿舍

学生处、后勤集团、相关学院(系)

6月29日

第二批毕业生离校,宿管30日清查宿舍

学生处、后勤集团、相关学院(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