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校2013年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精品开放课程建设的通知》(冀教高〔2013〕16号)文件精神,决定启动我校2013年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课程

我校现有省级精品课、2012年校级优秀课和已经获准立项的教师教育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将作为本年度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见附件1)。

二、建设要求

1.团队要求:建设团队结构合理,应包括专业教师和教育技术骨干。课程负责人应是学术造诣深厚、教学经验丰富、教学特色鲜明的教师(副教授以上职称)。

2.内容要求。课程内容能够涵盖课程相应领域的基本知识、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基本技能、典型案例、综合应用、前沿专题、热点问题等内容,具有基础性、科学性、系统性、先进性、适应性和针对性等特征,严格遵守国家安全、保密和法律规定,适合网上公开使用。

3.资源要求:应结合实际教学需要,以服务课程教与学为重点,以课程教学资源的系统完整为基本要求,以资源丰富、充分开放共享为基本目标,注重课程资源的适用性和易用性。课程资源包括基本资源和拓展资源。

基本资源指能反映课程教学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过程的核心资源,包括课程介绍、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案或演示文稿、重点难点指导、作业、参考资料目录和课程教学录像等反映教学活动必需的资源。

拓展资源指反映课程特点,应用于各教学与学习环节,支持课程教学和学习过程,较为成熟的多样性、交互性辅助资源。例如:案例库、专题讲座库、素材资源库,学科专业知识检索系统、演示/虚拟/仿真实验实训(实习)系统、试题库系统、作业系统、在线自测/考试系统,课程教学、学习和交流工具及综合应用多媒体技术建设的网络课程等。

4.技术要求:精品资源共享课的建设应符合教育部印发的《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实施办法》中“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技术要求”(见附件2)。

5.应用要求:精品资源共享课课程资源须全部上传学校网络教学平台,资源免费共享,辅助课程教学。课程负责人要定期对课程网站进行升级和维护,根据教学需要不断更新网站内容、保证精品资源共享课的应用。

三、保障措施

1.政策保障: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纳入学校的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将安排专项资金予以支持,并出台激励政策,引导教师积极参与课程的培育、建设和应用。

2.知识产权管理:精品资源共享课属于职务作品,其全部资源必须具有清晰的知识产权,不存在侵犯其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知识产权等问题。

3.技术保障:以学校网络教学平台为依托,建设具有教、学兼备和互动交流等功能的精品资源共享课共享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