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校2019年
春季学生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了加强我校春季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根据学校安排,决定在做好日巡查、周检查、月排查、季度总结安全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学生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力度,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排查对象
1.学生校外打工者;
2.学生校外住宿、夜不归宿、晚归者;
3.经常与社会不良人员来往者;
4.学生存放管制刀具和其他危险物品者;
5.学生私拉电线、违章违规使用危险电器和酒精炉等其他易燃、易爆物品者;
6.学生个人在P2P网络借贷平台获得消费贷款者;
7.家庭生活特别困难者;
8.家庭发生重大变故者;
9.同学之间有矛盾纠纷、打架倾向者;
10.直系亲属有精神病史、本人有精神病史者;
11.学生有心理和行为异常者;
12.学生有单恋、失恋等个人情感问题者;
13.其他有异常情况者。
二、主要工作
1.排查。对照排查内容认真排查。在排查过程中要认真仔细,做到横到边、竖到底,不留空白、不留死角,不放过任何安全隐患。
2.整改。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根据职责划分进行整改。属于本身职责范围的,要及时、妥善处置;本身职责范围外的,要及时通知责任部门;需要学生处协调的,要及时申请。
3.建立台帐。实施隐患排查整改台帐动态管理。各二级学院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逐个登记造册,落实整改方案和措施,确定整改责任人。根据“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销号”整改,整改责任人跟踪问责,直到安全隐患完全消除方可销号,做到每事一账。
4.报告。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要及时报学生处。
三、时间安排
3月18日至3月29日,学校领导、学生处、后勤宿管部、保卫处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学生安全隐患排查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各二级学院的安全隐患排查是否到位、台账建立是否规范、隐患处理是否有力、工作落实是否扎实。
学生工作处 安全工作处 后勤管理处
2019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