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秋季教材征订工作已经开始。根据学校要求,请各教学单位组织教师认真核实各专业、各年级、各班级使用教材情况,并按通知要求填写教材申报表,并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请教学单位通知各教研室组织任课教师认真选择适用教材,并根据各年级学生实际购买数和任课教师情况认真填写《2016年秋季教材申报单》。
2、原则上从《全国大中专教学用书汇编》中选用教材。优先选用获奖教材及适合我校使用的国家级规划教材、教育部重点教材、教育部规划教材、教育部推荐教材(以上各类教材书名后都有注明)。如有特殊情况,需选用教材目录以外的教材时,请任课教师提供书名、主编、出版社、版次、书号等详细资料,经教研室主任、二级学院及教学单位主管领导同意,并签字后报教务处教材文印中心审核。严格禁止教师个人发售教材和学生使用盗版教材。
3、跨学院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学部门在征订教材时要和学生所在学院、教学单位进行核实,避免漏订、重订教材。
4、使用自编、协编教材者,请在申报单上注明使用专业、年级,学生数,以便及时落实教材编印工作。
5、教学单位在征订教材时,请同时将征订数据输入计算机,文件格式为EXCEL文件,字段名称包括“序号、教材名称、编著者、出版社、版次、书号(必须填写)、定价、学生数、任课教师(需填写姓名)、使用年级(专业)、备注”。征订教材时请按学院、教研室、专业分别征订。
6、各教学单位务必于7月1日前将《2016年秋季教材征订统计表》(一式两份)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