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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加强人员流动管理的最新通知

根据校控字[2020]19号文《河北北方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几点要求》精神,在教工组原《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管理的通知》基础上,特再强调以下事宜。

一、严格控制人员流动
  原则上任何人不能出主城区(桥东区、桥西区、经开区),如有极特殊情况,必须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要以高度负责任的态度,不能轻易准假,谁准假谁负责到底,对其请假事由、行程、往返时间、防护措施、接触范围、交通工具、返回后的隔离观察等,进行全面对接负责。从2月13日起,居住地在宣化区的在岗人员,两周内不允许返回宣化区。对不遵守纪律的个人和不负责的单位和部门,将做从严从重处理。

二、进一步规范外出报批流程
  1.个人提出外出申请。内容必须包括外出事由、外出地点、外出时间、返回时间、乘坐交通工具等(外出是指离开张家口市主城区,包括桥东区,桥西区,经开区)。

2.部门或单位领导签字同意。

3.防控办教工组(人事处)批准备案。
  (鉴于防控的特殊形势,各部门、各单位可以将有个人申请和领导签署意见的QQ或微信等通话记录的截屏图片发给教工组)。

4.获准外出后,由于特殊原因未能如期外出人员,要及时报教工组备案,否则按虚报信息对待。

5.一定要坚持先批准后出行的原则,不允许出行后补办报批手续。

三、着力加强返回的管控措施

1.目前在湖北省的人员,在没有学校通知的情况下,一律不允许返回。

2.目前在其他区、县的人员(包括在宣化区、万全区等区县)不要返回主城区,在外市、外省的也不要返回,待疫情有所缓解后再做考虑。特殊情况确需返回的,必须事先与所在单位和部门领导沟通,并汇报自己的身体状况、所在位置、交通工具、随行人员、防护措施、返回后的隔离观察措施等,综合研判后再决定是否允许返回,返回后要采取人盯人的办法,有专人对接负责掌控,建立台账,确保不出问题,并于返回当日填写流动人员登记表,报教工组备案。同时,返回人员要主动遵守属地管理的相关规定。

3.己返回人员一定要严格执行防控相关规定,居家观察14天,并每天汇报体温情况。

4.各单位、各部门一定要为返回人员指定包联责任人,随时准确了解返回人员身体及居家观察情况等。